吉电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13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情况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01 | 关于选举胡建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 |
1.02 | 关于选举吕必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2.00 | 关于选举王海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00(含1.01、1.02)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公司将对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能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2.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等方式。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10:30—11:
30,下午13:30-16:30(信函以收到邮戳日为准)。
(三)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雪
联系电话:0431—81150933
传真:0431—81150997
电子邮箱:gaoxue@spic.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
邮政编码:130022
(五)其他事项
会议费用: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2: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九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75,投票简称:吉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贵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在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699号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议案按下表所示进行表决:
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示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结果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
1.01 | 关于选举胡建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 | |||
1.02 | 关于选举吕必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的议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表决结果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2.00 | 关于选举王海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性质:
持股数量:
授权有效期限为1天。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公司盖章)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