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29号),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本次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你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以分期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
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