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2  吉电股份(00087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资委、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为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投资价值提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于2002年9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投”)控制的上市公司,也是国家电投绿色氢基能源专业化平台。主要业务涵盖新能源、氢能、综合智慧能源及火电、供热、电站服务等领域。截至2024年6月末,资产总额797.3亿元,装机规模1366.99万千瓦,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超75%,打造了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5个区域新能源基地,发展项目已遍及30个省市自治区。202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8.87亿元,利润总额16.42亿元,归母净利润10.95亿元。

公司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家电

投“均衡增长战略”,聚焦“新能源+”和绿色氢基能源双赛道,全面提升“投资、开发、建设、技术、创新、运营”六大核心能力,保持高质量发展势头,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新能源方面,巩固扩大良好发展态势,加快推进山东、吉林等区域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采用“新能源+”模式,开发融合式项目,最大程度促进新能源消纳;落实“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风电。绿色氢基能源方面,保持先发优势,高质量建成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接续开发绿色甲醇、绿色航煤等示范项目,着力打造一流绿色氢基能源产业,锻造吉电特色品牌,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

二、持续规范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国企改革精神的有关要求,坚持以规范董事会建设为核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注重与投资者的多层次沟通,助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年公司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获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是吉林省内唯一一家入选上市公司;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连续两年获得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实践”荣誉;入选吉林省证券业协会“2023年投资者关系管理优秀实践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连续两年获深交所评价“A级”。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坚守合规底线,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制定标准化表单

式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强与资本市场互动,积极响应线上线下沟通、路演与反路演等需求,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与投资者积极沟通,传播公司价值,市场认可。

三、重视股东回报,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作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诚实守信、依法合规,以稳健经营、优良业绩回报股东信任与支持。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并制定了《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在保证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2023年分配现金股利3.07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的33.81%。2024年半年度分配现金股利3.26亿元,占公司2024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的29.77%。公司将积极贯彻回报股东政策,力争为股东提供更加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与股东共享发展红利。未来,公司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践行能源安全新战略,牢牢把握构建新型能源体系的发展机遇,重点在“新能源+”、绿色氢基能源等领域持续发力,保持高质量发展势头,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支撑美丽中国建设。本次“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做出的方案,其实施可能受行业发展、经营环境、市场政策等

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