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
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所属子公司“阜新杭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和县吉风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池州市欣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池州中安绿能香隅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和田赛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霍城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察布查尔华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合称“项目公司”)持有的“杭泰光伏项目、和县考塘风电项目、乌沙西湖光伏项目、池州东至风电项目、皮山农场一期光伏项目、华光霍城光伏项目、察布查尔光伏项目”作为标的资产(以下合称“标的资产”)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注册并发行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产品名称以专项计划发行时的最终名称为准),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4亿元。
2.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吉电股份以风力、光伏发电资产开展类REITs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融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融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尚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发行方案
(一)发行要素
1.挂牌场所: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2.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参考底层项目估值、交易所审批和投资者意见,以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3.底层资产:项目公司因享有标的项目电费收费收益权所产生的现金流资产;
4.产品期限:预计18年,存续期内每3年设立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开放退出期,具体各档资产支持证券年限情况以此次专项计划设立时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为准;
5.融资架构:由吉电股份并表子公司、原始权益人、吉电股份共同发起设立合伙企业。原始权益人将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专项计划管理人设立类REITs产品;类REITs成立日,计划管理人以该笔资金向合伙企业实缴有限合伙份额出资。合伙企业收到合伙人实缴出资后,一是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项目公司99.99%的股权;二是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
6.利率:以届时市场利率发行为准;
7.目标投资者:符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要求的合格投资者;
8.还本付息安排:初步设定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按年还本付息,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参与期间分配,期末参与剩余资金分配,具体以监管审批为准;
9.还本付息资金来源:底层资产现金流;
10.决议有效期: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二)底层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次发行底层资产包括项目公司持有的七处风力、光伏资产,总装机容量为280MW。
(三)主要交易流程
1.设立合伙企业
由吉电股份、吉电股份并表子公司吉电通化河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伙企业。各方认缴出资金额及比例以届时实际签署的合伙协议为准。
2.发行类REITs产品募集资金
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将LP1有限合伙份额转让给计划管理人设立的类REITs产品。类REITs产品设立日,计划管理
人以该募集资金向合伙企业实缴LP1有限合伙份额出资,并承担合伙协议项下LP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3.构建底层资产
合伙企业收到实缴出资后,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项目公司股权并向项目公司发放股东借款等。
三、本次发行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发行类REITs,吉电股份可盘活存量资产,引入低成本权益资金用于清洁能源项目的资本金出资,拓宽清洁能源投资的资金来源,有力支持未来发展。本次类REITs业务的开展,可实现公司引入外部权益资金的同时,降低资产负债率,扩大公司投资发展空间,有助于显著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实现降碳减排高质量发展。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