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2024年度第一期两新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
第一期两新中期票据发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2〕MTN1106号)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人民币 10 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 2 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2月7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2022-100)。
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完成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期两新中期票据”(以下简称“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本期中期票据的发行额为5亿元人民币,期限为3年,单位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2.33%。2024年10月23日,本期中期票据所募集资金5亿元人民币已经全额到账。
本期中期票据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募集资金将用于分子公司发输配电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