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电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
间股份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转让事项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电股份”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能投”)分别与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财务公司及中国电能分别向吉林能投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8,913,458股股份(其中财务公司转让34,482,7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4%;中国电能转让24,43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8%)。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42元/股,转让的交易合计金额为人民币319,310,942.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24-072)。
二、股份转让事项进展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收到吉林能投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
443000011202、443000011205),吉林能投受让财务公司及中国电能持有公司的58,913,45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其中财务公司转让34,482,758股;中国电能转让24,430,700股)已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58,884,995股,持股比例为5.69%;吉林能投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789,785,785股,持股比例为28.3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财务公司和中国电能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为3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业务单号:
443000011202、443000011205)。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