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绿能: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 月30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以9 票赞同,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 的议案》。公司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司各 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本次公司债券注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 亿元,拟 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 确定。
2.发行期限:本次注册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10 年,每期发行具
体期限根据市场情况及发行时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最终债 券的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确定。
4.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次公司债券仅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 发行,专业机构投资者的范围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 券业协会的相关规定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可用于项目建设、偿 还有息债务本息、权益出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 管要求的用途。
6.申报场所:本次公司债券拟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并经由证监 会注册,发行后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无担保。
8.还本付息: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性还本。
9.决议的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债券事项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 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债券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工作,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 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 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注册和发 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30 亿 元)、发行日期、发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
与公司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一切事宜;
2.办理本次注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3.如监管部门对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 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 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4.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 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注册公司债券工作;
5.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公司债务结 构,同时将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绿色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的社 会影响力,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债券品种及金额以最终实际
批复为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6 年第三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国电投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