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28  新 希 望(000876)公司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9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限售期已届满。公司488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

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设定的可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达到考核要求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成员认真审阅了《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权激励》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到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

(三)审议了“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监事徐志刚、段培林回避表决。鉴于公司三名监事中两名参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需回避表决,审议该事项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本事项形成决议。

根据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本次终止 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