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以传真方式会签,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来源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向激励对象授予了840万份股票期权,并说明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详见《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66)。但由于公司在2020年8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的线下业务
办理过程中,对股票期权行权的股票来源选择了新增股份方式,因此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实际为新增股份。
由于上述原因,导致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实际包含了于2019年11月完成回购的、原拟用于2019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自主行权的840万股股份。公司按照回购股份实际使用情况,确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使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新希望A股普通股股票,包含2019年回购的股份。各次回购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社会公众股的预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其他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2019年11月2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75,858,790股。
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其他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1年1月8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1,354,366 股。
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方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及符合
监管政策法规要求的其他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22年1月6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17,501股。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二四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