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近日,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关于其非公开发行2023年可交换公司债券 第一期)换股价格调整的通知,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新希望集团以其所持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为标的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65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期可交债”)已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发行,债券简称“23希望E1”,债券代码“117205.SZ”,发行规模65亿元人民币,债券余额60.045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3年。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在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期内,当标的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换股价
格的85%时,发行人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权在向下修正条件触发后的5个交易日内决定换股价格是否向下修正。目前已满足换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上述约定,“23希望E1”的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前“23希望E1”的换股价格为14.45元/股,调整后“23希望E1”的换股价格为13.00元/股。上述调整后的换股价格自2025年 1月 23日起生效。
公司将关注新希望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的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事项系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则要求所做的信息披露,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平稳有序,一切正常。公司控股股东亦对公司发展充满信心,并持续给予坚定支持,其本次调整换股价格系根据相关规则所做的正常操作,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