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希望: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04  新 希 望(000876)公司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4月3日在成都市锦江区新希望中鼎国际1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专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选举徐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五年四月四日

附件: 徐志刚先生简历:

徐志刚,男,四川大学经济学学士,福州大学管理学(会计专业)硕士。曾任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总监、监事,成都市全友家私有限公司财控中心总经理,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部长,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徐志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