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关于子公司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6月27日,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子公司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水泥”)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的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成功后,视市场利率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择机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 超短期融资债券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南方水泥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南方水泥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3、发行时间: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南方水泥将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实际资金需求,可选择一次或分期、部分或全部滚动发行;
4、发行期限:在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单期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票面利率由南方水泥和主承销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参考发行时市场估值确定;
6、发行对象:面向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7、发行方式: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担保方式:采用无担保方式;
9、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南方水泥及其下属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债务;
10、决议有效期限:本次注册及发行事宜决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宜
根据子公司南方水泥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注册、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同意南方水泥经营管理层全权决定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监管部门发行政策、市场条件及子公司需要决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和期限、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确定担保相关事项、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并办理债券的注册、上市等手续;
2、决定委任为本次注册及每期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根据发行的实际需要,聘请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主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和协议;
3、根据交易商协会及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注册及每期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注册及每期发行、上市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等所有必要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子公司发行债券的注册报告、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发行情况公告等),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发行债券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必要手续;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
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其它事宜。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本次子公司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交易商协会及中国证监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四、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助于满足子公司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申请注册发行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影响。
通过“中国货币网”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截至本公告日,南方水泥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