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4日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根据《公司章程》,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学安,监事陈学安、裴鸿雁、张剑星、吕文斌、张子斌亲自出席了会议。
5、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