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1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表决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会议应发出表决票8份,实际发出表决票8份,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有效表决票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豁免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为保障董事会、经理层规范运营,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的时间要求。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洪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聘任高洪波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0日
附:
高洪波先生简历
高洪波。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200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山东铝业公司财务部会计科副科长,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处高级业务经理、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会计核算处副经理,中铝物资有限公司财务计划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预算管理处经理,北京银铝融发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产权部(资金管理中心)预算管理处经理。
高洪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相关职务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