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26  潍柴重机(000880)公司公告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集团”)、西港创新(香港)有限公司、培新天然气设备有限公司及冠亚(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交易对方”)合计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拟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终止本次交易及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关于终止本次交易的所有相关文件,对终止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基于审慎判断并经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与沟通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潍柴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审议与终止本次交易及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3. 我们同意公司将相关议案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杨建国、张树明、王志明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