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在进行仔细核查并问询管理层后,现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2.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况。没有为股东及其关联单位提供担保等事项。
二、关于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以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该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我们同意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
三、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现对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关于计提辞退福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辞退福利符合《劳动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上述计提可以在公司优化员工结构、提升经营效率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于公司降低经营风险,维护人员稳定及社会和谐起到重要作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辞退福利。
独立董事:杨建国、张树明、王志明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