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8  中广核技(00088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上午9:0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李勇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我们认为:

1、其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质和能力;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和纪律处分,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李勇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慎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聘任的总会计师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其存在《公司

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杨凌浩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孙光国黄晓延康晓岳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