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28  中广核技(000881)公司公告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技”)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核技术公司”)所持中广核贝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谷科技”、“标的公司”)30%的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吉安市云科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科通”,与核技术公司合称“交易对方”)所持贝谷科技49%的股权、拟向核技术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交易为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行为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已在《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特别提示;

2、标的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交易对方已就其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出具了承诺函。

3、标的公司资产完整、业务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采矿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相关承诺和安排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

—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何新苗 李 豪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