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董事8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总经理盛国福先生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推荐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经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事前核查,于海峰先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同意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以上董事候选人进行审议和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会同意提名于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任期自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于海峰,男,1966年出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1992年8月加入中国
广核集团,先后在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部维修处、维修部担任工程师、大修经理、大修处处长、维修部副经理等职务。2012年11月至2017年6月历任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总监、生产技术部经理、阳江分公司总经理。2017年6月至2023年6月担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2023年6月至今担任中广核英国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于海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附属企业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审议《关于选举于海峰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