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的通知,获悉华联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和再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申请人等 |
华联集团 | 是 | 9917 | 13.23% | 3.62% | 2022年3月11日 | 2023年4月13日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华联集团 | 是 | 3830 | 5.11% | 1.40% | 2022年3月17日 | ||
华联集团 | 是 | 15083 | 20.12% | 5.51% | |||
合计 | 28830 | 38.46% | 10.53% |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华联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中仍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量为2362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63%)。
二、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华联集团 | 是 | 25000 | 33.35% | 9.13% | 否 | 否 | 2023年4月14日 | 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自身生产经营 |
华联集团 | 是 | 3830 | 5.11% | 1.40% | 否 | 否 | 2023年4月14日 | 办理完解除质押登记之日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 | 自身生产经营 |
合计 | 28830 | 38.46% | 10.53% |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华联集团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华联集团 | 74964.4537 | 27.39% | 23627 | 52457 | 69.98% | 19.16% | 0 | 0 | 0 | 0 |
合计 | 74964.4537 | 27.39% | 23627 | 52457 | 69.98% | 19.16% | 0 | 0 | 0 | 0 |
(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华联集团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华联集团没有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52457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69.9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6%,所对应的担保债权最高本金金额为13.5亿元。
华联集团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华联集团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华联集团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