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31  华联股份(000882)公司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黄梅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梅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黄梅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黄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黄梅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充分行使职权,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黄梅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赵泰笙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赵泰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赵泰笙先生简历赵泰笙,男,1979年11月出生,学士学位。曾任北京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武汉华联(SKP)百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春影都影视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泰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