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能源:经理层工作规则(2026年3月)

查股网  2026-04-01  湖北能源(000883)公司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层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 贯之”的重要指示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规范 和保障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理层 依法行权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央企业董 事会工作规则(试行)》《中央企业经理层工作指引(试行)》 以及《湖北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本工作规则适用于公司经理层;经理层成员包 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

第三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 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和践行正确业 绩观,弘扬企业家精神,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 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切实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 企业利益和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增 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一流区域综合能源 服务商。

第四条 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落实、

强管理,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 实的领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 险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支持外部董事在董事会中履行理性 决策、防范风险、监督制衡、建言献策等职责,促进加强党 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

进入公司党委、董事会的经理层成员在党委、董事会的 行权履职,按照有关规定和党委、董事会议事规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层职责权限

第五条 经理层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发展战略,落实上级单位工作 要求;

(二)围绕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分析研判宏观形 势和企业状况,积极谋划改进生产经营的策略和方案;

(三)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执行 效率,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目标有效达成;

(四)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优化业务流程, 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

(五)组织做好董事会运行和董事履职的支撑保障工作, 落实经理层拟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的机制,与董事 会成员保持良好沟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向董事会提 供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六条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

责,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负总责,根据公司章程的 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一般包括下列职权:

议;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二)召集和主持总经理办公会;

(三)组织拟订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 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组织拟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经批准 后组织实施;

(五)根据公司年度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一定额 度内的投资项目,批准经常性项目费用和长期投资阶段性费 用的支出;

(六)组织拟订公司融资、资产重组、资产处置、产权 转让、资本运作、工程建设事项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 前述事项方案;

(七)组织拟订公司资金调动和使用、对外捐赠和赞助 方案,批准一定金额以下的前述事项方案;

(八)组织拟订公司担保方案;

(九)组织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组织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十一)组织拟订公司改革、重组方案;

(十二)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和调整方案, 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的设立、合并、分立、解散、破产或

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十三)组织拟订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基本管理制度, 组织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四)组织拟订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有关制 度,组织拟订健全完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 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方案,经董事会 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五)组织拟订公司薪酬分配管理制度和职工收入分 配方案,按照有关规定对子企业负责人薪酬和职工收入分配 方案提出意见;

(十六)组织拟订公司劳动规章制度,组织拟订公司民 主管理、职工分流安置等涉及职工权益以及安全生产、生态 环保、维护稳定、社会责任等事项方案;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解聘除应当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 者解聘以外的人员;

(十八)协调、检查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生产 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十九)提出公司行使所出资企业股东权利所涉及事项 的建议;

(二十)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 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经理层副职协助总经理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分 管领域的工作;受总经理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或者专项

任务。

第八条 经理层成员分工应当根据上级领导班子成员 分工有关办法,综合考虑各成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熟 悉领域等因素,统筹工作任务的重要性、工作量和复杂程度, 做到科学合理、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经理层成员分工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研究确定,向上级 党组织报备。公司在酝酿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时,对于经理层 成员经营管理方面的分工应当充分听取总经理意见。

总经理助理级领导人员不参与经理层日常分工,总经理 可以安排其协助本人或者经理层副职开展相关工作。

第九条 经理层成员中的中共党员应当认真履行“一岗 双责”,自觉接受党委领导,落实党委决定,结合分工抓好 分管领域党建工作。

第十条 经理层成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规章制度,勤奋敬 业、真抓实干、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第三章 经理层议事决策机制及程序

第十一条 经理层议事决策一般采取召开总经理办公 会、专题会议或签报等方式进行。

总经理应当规范行使董事会授权,一般主持召开总经理 办公会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其决策事项。对于拟提请董事会 审议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执行董事会决议的具体工作举措、 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等,可以根据相关事项(举措)的重要、

复杂、敏感程度,灵活采取召开总经理办公会、专题会议或 签报等方式进行研究讨论或者决策。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和调整、职工收入分配、人员聘任及解聘等组织人事类事 项,一般通过签报方式审批后履行后续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总经理研究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一般 应当听取党委书记、董事长意见,意见不一致时暂缓上会; 研究讨论或者决策其他重要议题,也应当注重听取党委书记、 董事长意见。听取意见的方式,可以采取签报等书面形式或 者当面沟通。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总经理 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可以委托经理层副职召集和主持; 总经理空缺、不便或者不能委托时,可以由董事长指定一名 经理层成员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应当有不少于半数的经 理层成员到会方可召开。

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办公会可以安排董事会秘书、总 法律顾问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及有 关人员参加或者列席。因工作特殊需要,党委书记、董事长 可以列席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可以参 加或者列席。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

(一)贯彻落实董事会、党委决议和工作部署;

(二)研究决定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事项;

(三)研究部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四)研究公司所属单位提请审议的重要事项;

(五)协调、检查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单位的生产经 营管理和改革发展工作;

(六)研究拟订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建议方案;

(七)其他需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的事项。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一般按照下列程序召开:

(一)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分工,公司有关部门、经理 层成员等研究提出议题及建议方案。各部门提出的议题及建 议方案,应当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审核同意;分管的领导 班子成员视事项的重要、复杂、敏感程度,主持召开专题会 议进行研究,充分听取意见。

各部门提出的议题及建议方案材料要言简意赅、重点突 出,确保完整、准确、规范,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并听取领 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办公室对议题及 建议方案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上会依据不恰当、不充分,论 证研究和征求意见不充分,以及议题质量差等不具备上会条 件的,一般不安排提交会议审议。办公室提前三天提出会议 议题安排建议,报总经理审批。

(二)总经理审定议题及建议方案,并根据议题情况, 与党委书记、董事长沟通。办公室根据审定的议题及建议方 案,将会议材料至少提前一日送达参会人员。

(三)总经理主持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对建议方案进行研 究或者作出决定。会议讨论应当充分发扬民主,总经理在广 泛听取意见基础上作出决定并负责。对于不同意见,应当认

真考虑,存在重大分歧的一般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 研究、交换意见、充分讨论后再作出决定。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与经理层成员本人 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或者存在影响公正决策的其他情形时, 相关成员应当回避。需要总经理回避的,对于董事会授权决 策事项,原则上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 由董事会临时授权董事长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决策并负责;对 于其他事项,应当指定经理层副职主持会议进行决策并负责, 决策前应当听取党组书记、董事长意见。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以会议纪要形式发布,由 总经理或者会议主持人审定签发。

办公室承担总经理办公会的会务工作,负责会议的通知、 组织和记录,并根据会议决定起草会议纪要;对总经理办公 会议定事项进行督办。

第十九条 经理层成员召开专题会议时,与所研究事项 直接相关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根 据工作需要,可以邀请经理层相关成员参加。会议程序应当 简便高效,由主持会议的经理层成员在广泛听取意见基础上 进行决策或者形成意见。

第四章 经理层的管理监督

第二十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 员管理监督相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出资人监督、审 计监督、财会监督等,自觉接受党委对用权履职的监督、董

事会的管理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

第二十一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 矩,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规 定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事先向党 委报告。

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根据工作需要, 可以采取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及时报告等方式进行。年度 报告、定期报告一般结合董事会会议进行,年度报告应当事 先听取党委意见。

(一)年度报告。主要包括:上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本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定期报告。主要包括: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董 事会授权事项行权情况,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国资监管、专项督察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 改落实情况,董事会会议上董事质询的问题和所提意见建议 落实情况,职工收入分配情况,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三)及时报告。主要包括: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问题、 重大风险特别是可能发生的重大损失、重大经营危机,风险 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合规管理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 任追究工作体系重大问题,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行为方面 的重大问题等。

对于经理层提请董事会审议的事项,总经理一般应当按 照分工安排经理层相关成员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董事会汇 报。

第二十三条 经理层成员的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综合考核评价,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核定经理层副职业绩考 核结果时,应当听取总经理意见。

第二十四条 经理层副职应当经常性向总经理报告其 分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大问题和突发的重要情况, 经调研后就重大问题向总经理提出意见建议。涉及经理层成 员经营管理行为方面的重大问题,可以直接向党委、董事会 及承担监督职能的委员会报告。

第二十五条 经理层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带头执行 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职工 民主监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按程序提请 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

第二十六条 对经理层成员的问责、违规经营投资责任 追究以及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经理层自身建设

第二十七条 经理层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经常同党 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对表, 自觉在大局下行动,勇于担当、锐意进取。经理层中的中共 党员应当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参加民 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第二十八条 经理层应当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参加 履职能力培训,有针对性地强化专业训练,锤炼专业思维、 提升专业素养、掌握专业方法,不断提高战略决策能力、公

司治理能力、价值创造能力、改革创新能力、防范化解风险 能力。

第二十九条 经理层成员应当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 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自觉按规章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党 委、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议事决策制度,促进公司科 学决策、合规经营。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工作规则所称各部门包含公司本部机构、 直属机构,各单位包含公司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规则为公司法人治理制度,由办公 室负责起草、修订和解释,经党委前置研究、董事会审批后 发布。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经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2 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