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城发环境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城发环境(000885)公司公告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对相关议案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审慎研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修订后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等进行了分析讨论,有利于投资者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全面了解。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修订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二、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故本议案仅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会议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