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40号)的核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原股东配售148,914,594股新股。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4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496,381,983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配3股的比例配售,配股价格为8.00元/股,最终本次配股有效认购数量为145,696,272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65,570,176.00元。
1.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承销暨保荐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将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和登记费用人民币12,966,968.21元后的余款人民币1,152,603,207.79元汇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应承担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13,950.80元,同时考虑发行费用的增值税进项税826,017.0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1,515,274.08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16-00003号验资报告。
2.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时间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项目实施主体郑州航空港百川生态治理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航空港百川公司”)、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许平南
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公司及各方已按协议相关条款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单位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2023年3月31日余额 | 备注 |
1 | 本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 | 371902002310408 | 652,603,207.79 | 已销户,无余额 | 注2 |
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 | 462260100100071147 | 300,000,000.00 | 已销户,无余额 | 注3 | |
3 | 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 | 6020801012010204147 | 200,000,000.00 | 已销户,无余额 | 注4 | |
合 计 | 1,152,603,207.79 |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应承担的尚未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1,913,950.80元;注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4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为120,544.76元,其中119,643.9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农业路兴业大厦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6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3,463.05元,其中33,453.05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账户余额已全部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注4: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才高街支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0年9月10日销户,销户前账户余额38,508.57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已转入本公司其他银行账户,用以补充流动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6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2019年7月17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2019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20年7月15日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3月31日,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1,706,874.65元(含使用的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参见附件1:《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于2020年8月以募集资金置换项目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73,332.69万元。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闲置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无资金结余。
附件1: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7月17日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件1:
2020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16,557.02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5,170.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15,170.6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0年:115,170.69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1 | 偿还有息负债 | 偿还有息负债 | 98,098.00 | 96,827.69 | 96,827.69 | 98,098.00 | 96,827.69 | 96,827.69 | 0.00 | 不适用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21,902.00 | 18,323.84 | 18,343.00 | 21,902.00 | 18,323.84 | 18,343.00 | 19.16 | 不适用 |
合 计 | 120,000.00 | 115,151.53 | 115,170.69 | 120,000.00 | 115,151.53 | 115,170.69 | 19.16 | —— |
注1: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120,0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已扣除发行费用)。注2: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高,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