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一、公司董事变更情况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白洋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白洋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白洋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黄新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具体内容及黄新民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黄新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兼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黄新民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其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