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2  中鼎股份(000887)公司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新春”)为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结合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围绕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领域展开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704507918P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七星街道泰坦大道199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36634.0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轴承及配件、汽车零配件、五金、车床零部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公司与五洲新春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五洲新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合作主要内容

现阶段针对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展开多维度的全方位的战略合作,针对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进行合作探讨,核心产品优势互补,进一步加强在产品开发、技术规范和标准、质量管理等方面的合作。探讨建立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持续提升双方的竞争优势,共同打造行业领先的产品研发、制造工艺和质量标准,共同挖掘在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领域合作的创新机会。同时在后续人形机器人业务拓展中,若涉及双方相关产品,双方优先选择对方作为核心配套商。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后,有利于双方针对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进行合作探讨,核心产品优势互补,共同挖掘在人形机器人部件总成产品领域合作的创新机会,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无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

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