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股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21  中鼎股份(000887)公司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协议签署概况

1、协议基本情况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市众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擎机器人”)为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目标,围绕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展开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2、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和交易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众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D0L2XT8K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注册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苑南路3156号深圳湾创新科技中心2栋A座2603

法定代表人:赵同阳

注册资本:172.2779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

制造;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工业设计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租赁;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无。

公司与众擎机器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众擎机器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签约主体

甲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众擎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2、合作主要内容

双方团队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且提供充足的资源支持,提升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交付质量水平,进一步促进合作,保障深度合作战略落地。同时乙方在寻求机器人及关节相关产品生产供应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后,有利于双方针对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进行合作探讨,共同提升人形机器人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和交付质量水平,加强双方的合作关系。

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不会因履行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重大依赖。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为双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并未涉及具体的权利义务安排,亦不涉及具体交易事项及交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公司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协议的履行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性协议如下:

披露时间名称履行情况
12025年2月12日公司与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正常履行中

2、本战略合作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不存在发生变动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