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眉山A:关于拟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责任险的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方案
1.投保人: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每年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15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最终保费据实结算
5.保险期限:保险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保单一年一签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理赔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该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关于本次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时可能引致的风险以及引发的法律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有利于保障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一百一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百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