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嘉: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英魁所持有的公司32,961,534股(限售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0.92%,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52%。
2.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3.本次拍卖的股份为限售股,系公司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
自股票上市之日(2018年10月15日)起36个月内,已到期,但因刘英魁持有的公司股份涉及未履行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3.4条的相关规定尚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京02执669号《拍卖通知书》,以及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3月27日10时至2023年3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刘英魁持有的公司股份32,961,534股进行公开拍卖,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涉及拍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拍卖起始日 | 拍卖到期日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刘英魁 | 否 | 32,961,534 | 40.92 | 3.52 | 首发后限售股 | 2023-3-27 10时 | 2023-3-28 10时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诉讼 |
合计 | -- | 32,961,534 | 40.92 | 3.52 | -- | -- | -- | -- | -- |
本次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的相关信息。
2、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英魁累计被拍卖股份(包含本次将被拍卖的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拍卖 股份数量(股) | 累计被标记 股份数量(股) | 合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刘英魁 | 80,549,234 | 8.60% | 3,512,213 | 0 | 4.36 | 0.38 |
32,961,534 | 0 | 40.92 | 3.52 | |||
合 计 | 80,549,234 | 8.60% | 36,473,747 | 0 | 45.28 | 3.90 |
注:1.2023年1月16日,上表中刘英魁被拍卖的3,512,213股股份已完成过户。
2.上表中“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拍卖股份数量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英魁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比例。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刘英魁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拍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影响,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刘英魁共持有公司股份80,549,2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60%,其中限售股份66,185,136股;被司法冻结股份为80,549,234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轮候冻结股份为87,201,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31%。
3、本次拍卖的股份为限售股,系公司2018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自股票上市之日(2018年10月15日)起36个月内,已到期,但因刘英魁持有的公司股份涉及未履行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3.4条的相关规定尚不符合解除限售的条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此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将涉及竞拍、缴款、股份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变动情况及风险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1)京02执669号《拍卖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