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尤尼泰振青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郝振平、胡峰、王岩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