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嘉博创: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京03 民终12629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信息”)盈余分配纠纷, 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递交了起诉状。2025 年2 月28 日, 公司收到朝阳法院送达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起诉嘉华信息盈余分配纠纷一案符 合法定起诉条件,予以登记立案,案号为:(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2025 年9 月15 日,嘉华信息董事刘琼琼以“公司决议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被告为嘉华信息, 本公司、刘英魁、宁波保税区嘉语春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保税区嘉 惠秋实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第三人,该案案号为(2025)京0105 民初136424 号。2026 年3 月6 日,公司同时收到朝阳法院送达的(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 (2025)京0105 民初136424 号案件《民事传票》,朝阳法院对上述两案合并审理,并 于2026 年3 月31 日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不服朝阳法院就本案作出的(2025)京0105 民初25847 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相关诉讼事 项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7 月23 日、2026 年3 月10 日、2026 年5 月26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6-13、2026-30)。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京03 民终12629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91,800 元,由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公告前,公司未披露且未达到重大诉讼(仲裁)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案 件共计3 起,其中2 起为劳动仲裁案件、1 起为劳动争议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合计22.54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二审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公司无法取得案涉盈余分配相 关权益。一审阶段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对应律师费已在2025 年度计入公司损益; 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公司需承担本案二审受理费及二审阶段相关律师费用,将对公司本 期利润产生相应影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最终以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案后续进展,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6)京03 民终12629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中嘉博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