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5-15  法尔胜(000890)公司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04 月23 日以 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05 月14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05 月14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 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05 月14 日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 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军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843 人,代表股份 172,386,47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929%;其中中小股东840 人, 代表股份2,936,7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01%。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 人,代表股份112,515,48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6.821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40 人,代表股份59,870,9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4.2719%。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05,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211%;反对32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 弃权1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56,0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6316%;反对32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32%;弃权1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052%。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01,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189%;反对32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9%; 弃权1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52,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5023%;反对32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291%;弃权16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86%。

3、审议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83,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085%;反对32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3%; 弃权1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4,2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2.8893%;反对329,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300%;弃权17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06%。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83,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081%;反对34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9%; 弃权1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3,5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2.8655%;反对34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148%;弃权1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7%。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72,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019%;反对34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3%; 弃权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22,8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2.5012%;反对34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736%;弃权16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252%。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88,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115%;反对3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45%; 弃权1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39,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0630%;反对3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173%;弃权16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7%。

关联股东黄芳回避了该项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901,0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7184%;反对3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1%; 弃权1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451,3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3.4716%;反对324,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394%;弃权16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90%。

8、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1,843,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6850%;反对37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弃权1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93,7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81.5103%;反对37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815%;弃权16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成、陆梦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会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的法律意见书;

2、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05 月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