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东阳欢瑞世纪艺人经纪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22年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累计收到政府各类补助资金合计371.53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70%。具体明细如下:
获得补助的主体 | 获得补助的原因或项目 | 收到补助的时间 | 补助金额 (万元) | 补助依据 | 是否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计入会计科目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 代征个税返还 | 2023年2、3月 | 10.5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 是 | 与收益相关 | 其他收益 | 是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2023年1-5月 | 11.82 |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 否 | ||||
影视文化产业稳进提质奖励 | 2023年3、4月 | 150 | 东阳市稳进提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东阳市深化经济稳进提质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
一次性留工补助 | 2023年3月 | 0.35 |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 |||||
退回残保金 | 2023年5月 | 0.16 |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 | |||||
银行贷款贴息 | 2023年3月 | 0.51 |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贷款阶段性减息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50号) | |||||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尚未到账,公司将根据后续收款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198.12 | 已经收到浙江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管委会《关于下达2022年影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合计 | 371.53 |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取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不是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因此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补助款计入公司2023年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正面影响,增加利润总额371.53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具体会计处理及对公司年度损益的影响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