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2 证券简称:欢瑞世纪 公告编号:2024-24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7日 (星期一) 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7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枳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24名,代表股份362,800,1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8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股份数)。其中,参与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人,代表股份359,606,8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99%;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4人,代表股份3,19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方式及远程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739,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5%;反对7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8%;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721%;反对7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79%;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739,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75%;反对79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8%;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3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721%;反对79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7479%;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460,0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306%;反对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47%;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5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0353%;反对1,069,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3.4847%;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672,4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2%;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2%;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65,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6865%;反对85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335%;弃权270,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股份的8.480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表决通过。上述提案审议完毕后,参会股东还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周德芳、何尔康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本次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