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瑞世纪:董事会决议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是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二)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1:0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号楼君康人寿大厦30层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董事赵卫强、张佩华、张巍现场出席会议,董事赵枳程、赵会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四)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枳程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的详细内容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欢瑞世纪(东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欢瑞影视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因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上述担保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因本次担保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60%,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公司对欢瑞影视的本次担保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公司决定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