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亚钾国际 公告编号:2023-091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
2、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公司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等多重因素,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其理解和同意。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
5、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公告中关于北京大华国际的机构信息及项目信息(除审计收费外)均由北京大华国际提供,本公司履行了合理的审查义务,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北京大华国际负责。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
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类型: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至2023年12月5日,北京大华国际合伙人37人;注册会计师10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003.7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1,722.5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0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万元,拟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北京大华国际计提的职业风险金10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各类监管措施1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惠增强,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夏福登,2009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已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审计服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妍,2016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拟开始为本公司提供质量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惠增强 | 2021.11.30 | 监督管理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证监局 | 涉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主要问题是在考虑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方面及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方面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有瑕疵,对此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
3、独立性
北京大华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北京大华国际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上市公司协商确定年度审计收费。2023年度审计费用15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审计费用与2022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由大华所负责,已提供审计服务1年。大华所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公司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等多重因素,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整体审计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北京大华国际、大华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大华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认真审查,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备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所需的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所分立并被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事务所业务资质、质量管理制度、审计团队胜任能力、审计工作连续性等多方因素,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规,理由恰当。北京大华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北京大华国际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合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