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钾国际: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9日、2023年4月28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0)、《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71,82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979%,最高成交价为2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2.2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220,288,141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0元/股。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亚钾国际投资(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