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21  津滨发展(000897)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津滨发展 证券代码:000897 编号: 2024-22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津滨发展)于2024年8月9日以传真或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9名董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律师列席了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华志忠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华志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华志忠委员:岳子奇、徐阳雪、崔铭伟、于志丹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岳子奇委员:梁津明、华志忠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姚颐委员:梁津明、谭文通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梁津明委员:岳子奇、华志忠

5、董事会问责委员会组成:

主任委员:华志忠委员:王光华、赵忱、谭文通、白雪上述各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于志丹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志勇先生、郝波先生、李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公司董事会中无职工代表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于志丹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备查文件:

1、《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 8月21日

附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于志丹先生 :简历详见2024-16号公告刘志勇先生:男,1966年9月生人,硕士研究生。历任天津开发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经理、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现任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刘志勇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郝波先生:男,1973年10月生人,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律师。历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现任津滨公司副总经理。

郝波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军先生:1982年7月生人,大学本科。历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行政中心、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主持工作)。现任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综合行政中心、党群工作部主任。

李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工作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