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发展:2026-12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简称:津滨发展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修改议案的情形;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26 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26 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26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天津市干部俱乐部内八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华志忠先生;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2、出席会议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235 人,代表股份349,616,038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7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1 人,代表股份338,312,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18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34 人、代表股份11,303,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6989%。
(2)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的股东(代理人)共234 人,代表股份11,303,6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89%。
(3)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聘请的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1、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43,54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22%;反对 5,926,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51%;弃权149,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7%。
同意5,227,9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2500%;反对 5,926,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292%;弃权14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08%。
2、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343,475,4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36%;反对 5,918,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30%;弃权221,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4%。
同意5,163,0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759%;反对
5,918,8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619%;弃权221,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22%。
3、审议《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41,756,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19%;反对 7,114,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49%;弃权745,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32%。
同意3,443,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676%;反对 7,114,4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9390%;弃权745,3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934%。
4、审议《关于申请批准年度最高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343,445,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52%;反对 6,15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03%;弃权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同意5,133,5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149%;反对 6,154,2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444%;弃权15,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2/3 以上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342,667,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126%;反对 6,67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83%;弃权276,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1%。
同意4,355,4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313%;反对 6,671,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226%;弃权276,5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461%。
6、审议《关于申请批准2026 年度土地储备额度的议案》
同意343,209,3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675%;反对 6,390,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80%;弃权15,9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5%。
同意4,896,9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218%;反对 6,390,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376%;弃权15,9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7%。
7、审议《预计对所属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342,205,5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804%;反对 6,567,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4%;弃权843,34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2%。
同意3,893,2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4420%;反对 6,567,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72%;弃权843,34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07%。
8、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43,014,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18%;反对 6,239,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46%;弃权362,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同意4,702,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85%;反对 6,239,1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955%;弃权362,4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06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天津泰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新晶、孙晴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