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2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2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9:15-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 A 股股份的股东,以及于股权登记日下午香港联合交易所营业时间结束时在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H 股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选举王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提案1.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提案
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见 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登记地点进行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的方式办理登记。
法人股股东需持公司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公众股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受委托出席会议人员需要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委托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H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股东会的请参阅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发布的股东大会通告及其他相关文件。
2. 登记地点: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3. 登记时间:2023年9月19-21日(9:00-12:00,13:00-16:00)
4. 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5. 会务联系人:高红宇
电话号码:(0412)-8417273
传真号码:(0412)-6727772
电子邮箱:ansteel@ansteel.com.cn
联系地址:中国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鞍钢厂区
邮编:114021
6. 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 作为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出席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选举王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特别提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98”,投票简称为“鞍钢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22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