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第十八次董事会。董事长王义栋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现有董事8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现提名王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军先生简历见附件1。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公司提名王军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王军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则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3.王军先生资历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王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张华先生符合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因工作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现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张华先生简历见附件2。
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意见如下:
1.公司聘任张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张华先生的资历和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3.经审阅张华先生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情况,未发现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议案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3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决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王军先生简历王军先生出生于1968年3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党委书记,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钢铁)党委书记、董事长,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王军先生于1990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钢铁冶金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得东北大学钢铁冶金专业硕士学位;2009年获得东北大学冶金工程专业博士学位。王军先生于1990年进入鞍山钢铁工作,曾任公司炼钢总厂厂长,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经理,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总经理,鞍钢集团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王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情况外,王军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张华先生简历张华先生出生于1980年11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党委常委,鞍山钢铁党委常委、董事,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张华先生于2002年毕业于鞍山科技大学金属压力加工专业,取得工学学士学位;2009年获得北京科技大学材料工程专业硕士学位。张华先生于2002年进入鞍山钢铁工作,曾任公司热轧带钢厂副厂长,公司热轧带钢厂厂长、党委副书记,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副总经理等职务。
张华先生目前持有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3.3万股。除上述披露情况外,张华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张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