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04  鞍钢股份(0008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898 证券简称:鞍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1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180,048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511%,回购资金总额为26,499,933.04元。

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83,401,306股变更为9,369,221,258股。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一)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3日,公司在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监事会于2020年12月22日发布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0年12月30日,公司公告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关于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0】664号),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四)2020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2021年1月8日,公司第八届第三十八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八届第五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二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

独立意见。

(七)2022 年 1 月 6 日, 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2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 2022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八)2022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八届第六十四次董事会及第八届第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2022年11月23日,公司第九届第八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2022年12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2年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一)2023年3月30日,公司第九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3年5月29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三)2023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2023年10月2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3年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五)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十六)2024年5月29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七)2024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第三十次董事会及第九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十八)2024年12月3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2024年第二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激励对象的权益获授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相关规定:本计划任一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者回购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价较低者回购注销18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对应业绩考核年度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180,048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12,697,580股,预留授予部分1,482,468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1.8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2.03元/股。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180,048股,回购资金总额为26,499,933.04元。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根据《公司法》第 177条的规定通知债权人,

并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自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请求。

2025年2月19日,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截至2025年2月14日,公司已向回购对象支付回购股权款合计26,499,933.04元。本次回购减少公司股本14,180,048元,变更后的股本为9,369,221,258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2月28日办理完成。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共计14,180,048股A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383,401,306股减少至9,369,221,25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份数量 (股)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4,663,6330.16-14,180,048483,585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9,368,737,67399.8409,368,737,67399.99
其中:A股7,957,197,67384.8007,957,197,67384.93
H股1,411,540,00015.0401,411,540,00015.07
三、股份总数9,383,401,306100.00-14,180,0489,369,221,258100.00

注:1. 上表中占比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系由四舍五入导致。

2. 具体股本变化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