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的审查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会议材料,并对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有关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协议收购江西峰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5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是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及未来发展需求所做出的慎重决策,有利于加快推进赣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各项工作,壮大公司新能源权益装机规模,优化公司能源结构,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罗小平、王善铭、蒙淑平、廖县生
2024年3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