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查股网  2026-05-29  赣能股份(000899)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524414.SZ债券简称:25赣能GK01

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持有人: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有关规定和约定,鉴于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变更债券信用评级安排事项已触发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且上述事项预计不会对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现定于2026年6月3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本期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二)证券代码:524414

(三)证券简称:25赣能GK01

(四)基本情况: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票面利率为2.10%,起息日为2025年9月23日,本期债券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日为2028年9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二、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债权登记日:2026年6月2日(星期二)

(四)召开时间:2026年6月3日(星期三)10:00开始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6年6月3日至2026年6月4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线上会议参会方式将于会议召开前发送至参会人员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本次会议以邮寄、邮件等通讯方式采取记名方式进行表决。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为本期债券持有人);

2、发行人;

3、受托管理人代表;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变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安排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附件1。

四、决议效力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应当由代表本期债券未偿还份额且享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债券持有人(包括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出席方能召开。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进行表决时,每一张未偿还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出席且享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按照“同意”“反对”“弃权”三种类型进行表决,表决意见不可

附带相关条件。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原则上均视为选择“弃权”。对同一事项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表决截止时间(2026年6月4日17:00)前通过邮件方式投票表决(表决票样式详见附件3),邮箱地址为zhengqiaofang@csc.com.cn,具体以电子邮件到达系统时间为准。表决票、授权委托书纸质文件应于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至会议召集人处。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超过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对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依其规定,决议中涉及须经有权机构批准的事项,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生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于2026年6月2日17:00点前将参会回执(样式参见附件4)和下列登记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zhengqiaofang@csc.com.cn,具体以达到邮箱系统时间为准,一经送达即视为参会。

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2、登记材料:

(1)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为机构投资者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持有本次债券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投资者持有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证明文件。上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均可使用复印件,机构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盖章,自然人债券持有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债券持有人签名。

(二)联系方式

1、受托管理人、会务负责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16号院1号楼泰康集团大厦9层

联系人:肖云,郑乔方

电话:010-56051944

电子邮箱:zhengqiaofang@csc.com.cn

传真:010-56051944

2、发行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199号

联系人:尹思悦

电话:0791-88109899

传真:0791-88106119

六、其他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参会资料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有效送达参会资料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表决票的债券持有人视为放弃本次会议表决,计入“弃权”。

2、本公告内容如有补充或变动,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会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媒体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附件

附件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清单

附件2: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以下为盖章页及附件,无正文。

附件1: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清单

关于变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安排的议案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5赣能GK01”或“本期债券”)债券持有人:

根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需求,发行人拟终止与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合作,并拟对“25赣能GK01”信用评级安排进行变更。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约定,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一:变更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安排

一、原有信用评级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发行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2024年10月30日出具的《2024年度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中诚信国际2025年7月30日出具的《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sti。

(二)债项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如下: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以及评级委托协议约定,评级机构将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进行跟踪评级。”

另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第3.26条:

“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甲方应当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进行定期和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跟踪评级报告应当同时向甲方和交易所提交,并由甲方和资信评级机构及时向市场披露。

甲方和资信评级机构应当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的债券信用跟踪评级报告。确有合理理由且经交易所认可的,可以延期披露。”

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中的甲方指发行人。

二、本次变更后的信用评级安排

(一)发行人后续主体评级安排

发行人将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择机开展后续主体评级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期债券后续债项评级安排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持续向好,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业务需求,发行人拟终止与中诚信国际合作,并拟由中诚信国际公告终止对“25赣能GK01”的债项评级,债项评级结果自公告之日起失效,后续不再更新关于“25赣能GK01”的债项评级结果。

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与本次变更后的信用评级安排不一致的,以本次变更后的信用评级安排为准。

三、本次变更信用评级安排的影响

本次变更信用评级安排不会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期债券的兑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发行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现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

附件2: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会议议案投票。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安排的议案

委托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委托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一切后果,均由我单位承担。本授权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委托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机构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签章):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张数
25赣能GK01524414.SZ

持有人证券账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联系邮箱: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本单位/本人已经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安排的议案

(注: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内画“√”,只能表示一项意见,表决意见不可附带相关条件;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3、对同一事项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4、本表决票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理人签名(如有):

身份证号码(如有):

持有人持有本期债券情况(面值100元为一张):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张数
25赣能GK01524414.SZ

持有人证券账号:

年 月 日

附件4: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25赣能GK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张数
25赣能GK01524414.SZ

参会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债券持有人(自然人签字/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回执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请于2026年6月2日17:00前将本回执及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会议召集人邮箱:zhengqiaofang@csc.com.cn。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