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袁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由立明、栾大龙、王清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往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3月31日的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华天公司进行担保外,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没有对外提供担保,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3.IEE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对未来外汇收支的合理估计和目前外汇收支以及借款的实际需求而开展,业务流程及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相关业务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公告于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智控光纤环模块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深圳航天智控科技有限公司在深圳、北京两地开展光纤环模块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不超过706万元,建设周期为18周。授权公司经营层在本项目投资总额度、项目建设周期不变的情况下对本项目后续阶段的相关事宜进行决策。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同意公司作为合伙人对所投资的北京航天国调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延长一年存续期,延长后存续期至2024年5月2日。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