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8  新洋丰(00090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02 证券简称:新洋丰 公告编号:2024-015债券代码:127031 债券简称:洋丰转债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为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了保证财务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审核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 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9 人,注册会计师 149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人次、行政处罚6人次、监督管理措施2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和纪律处分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凌朝晖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邹凯先生,201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为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7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了信永中和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的相关资质证照、独立性声明、诚信记录等资料,认为:信永中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情况符合相关监管要求,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四)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

特此公告。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