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内动力: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云内动力,股票代码:000903)股票于2023年8月10日、8月11日、8月14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值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关注、核实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开展,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2023-035号),公司与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签署了《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集成采购合同》(第一批)和《燃料电池发电系统集成采购合同》(第二批),根据合同规定,公司拟向中交机电工程局有限公司提供燃料电池发电系统和相关服务。截至目前,公司正在按照合同规定和要求开展交付产品的设计、设计联络等工作。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上述已经披露的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签署的上述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合同履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最终以各个会计期间的确认及审计为准。
3、公司于2023年7月15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2023-032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公司将在2023年8月18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4、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