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务: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05  厦门港务(000905)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审慎、客观、独立的判断,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港务贸易2023年度新增外汇衍生品业务交易品种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1)港务贸易本次新增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互换、期权及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港务贸易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更好地规避本外币融资、结算业务中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增强其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港务贸易已制定了《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其从事互换、期权及组合产品等外汇衍生品业务制定了具

体操作规程。港务贸易本次新增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是可行的,风险可控。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港务贸易2023年度以动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9000万人民币为上限,新增开展互换、期权及组合产品等外汇洐生品交易品种。

独立董事: 张勇峰 林晓月 陈志铭

2023年8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