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0《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2《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调整了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调整公司实际使用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事业部实体化、专业化运作,支撑公司新领域、新赛道、新业务的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实际使用融资额度峰值从不超过38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400亿元,年末实际使用融资额度从不超过3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4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以上数据为含保证金的融资金额。
在上述融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对于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等相关业务,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2日(周二)上午11:00在杭州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二、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