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峰医药: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景峰医药(00090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债券代码:112468 债券简称:16景峰0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75楼75T30室)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根士丹利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峰医药”、“公司”或“发行人”)2023年6月9日对外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等其他公开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摩根士丹利证券出具的说明文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摩根士丹利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摩根士丹利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重要声明 ......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 3

第二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 5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第四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9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2

第六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

第七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 ...... 14

第八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7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8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9

第十二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 20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 23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4号”文核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三、债券简称代码:16景峰01,代码112468.SZ。

四、发行主体: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五、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8.00亿元。

六、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3年末及第4年末

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七、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一)票面利率

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为3.78%,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上调债券票面利率至7.5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5年的票面利率为7.50%。

(二)起息日、付息日

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资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于2019年7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召开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召集本期债券持有人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19年7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修改了债券期限条款,即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4年末增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八、担保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时无担保。

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1月19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1,810万股股票质押给全体债券持有人,为“16景峰01”的偿付提供增信;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4月26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1,500万股股票质押给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16景峰01”的偿付提供增信。

九、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一)发行方式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

(二)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

十、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按面值平价发行。

十二、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十三、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6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

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于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76.00元。

第二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

定期报告披露方面,发行人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和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分别披露了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和本年度中期报告。临时报告披露方面,发行人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履行临时报告披露义务。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暂未发现其在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方面存在问题。2022年度至今,发行人已披露的相关公告情况如下:

日期相关报告备注
2022年01年05日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兑付部分本金20,004,453.12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4.84元
2022年01月11日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兑付部分本金10,002,226.5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2.26元
2022年01月21日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股票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
2022年01月29日2021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
2022年03月05日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给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况,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的情况
2022年04月19日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兑付部分本金3,023,928.9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的面值调整为91.48元
2022年04年20日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年04月30日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2年05月09日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股票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
2022年05月09日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暨发生损失的公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的情况
2022年06月11日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2年06月15日关于收到大股东解除表决叶湘武决定解除与洲裕能源的表决权委
日期相关报告备注
权委托等事项的《告知函》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再次发生变更的情况
2022年06月30日关于主体及债券信用评级发生调整的公告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以及债项信用等级由B调降至CCC的情况
2022年08月30日2022年半年度报告-
2022年07月11日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兑付部分本金30,006,679.68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的面值调整为83.74元
2022年09月26日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兑付部分本金20,004,453.12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的面值调整为78.58元
2022年09月29日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兑付部分本金10,002,226.5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的面值调整为76.00元
2022年10月22日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景峰医药、叶湘武、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情况
2022年12月06日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发行人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为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
2023年04月29日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3年06月09日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以及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新公告-

第三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期内,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出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所约定的相关重大事项,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摩根士丹利证券于2022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摩根士丹利证券对于发行人重大事项出具了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22年度起,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摩根士丹利证券已披露的相关公告情况如下:

日期相关报告备注
2022年01月25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股票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情况
2022年2月11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发行人预计净利润为负值的情况
2022年03月11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过户情况以及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情况
2022年04年27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情况
日期相关报告备注
2022年05月11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股票向全体债券持有人提供质押担保,“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情况以及发行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的情况
2022年06月21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叶湘武决定解除与洲裕能源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的情况,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
2022年07月04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中诚信评级将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以及债项信用等级由B调降至CCC的情况
2022年10月27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发行人收到湖南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景峰医药、叶湘武、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情况
2022年12月08日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关于发行人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第四章 发行人2022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法定代表人:叶湘武注册资本:人民币87,977.4351万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石太路2288号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进行医药、医疗项目投资;生物制药技术项目的研发与投资;商品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医疗医药研发技术咨询。

二、发行人2022年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景峰医药是一家专注医药健康产业的企业,涉足药品研发、生产、销售等领域。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报告,本报告期内,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84,065.7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81,118.35万元增加了3.63%;实现营业利润-7,323.9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3,589.24万元减亏了46.10%;实现净利润-10.088.7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0,163.90万元减亏了49.97%。根据发行人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以及2022年年度报告,发行人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较去年同期减少,2022年度发行人资产减值损失为4,527.8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70%。

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度报告,发行人主要行业、产品的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分行业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制药78,785.5918,758.4276.19%25.28%-0.89%36.54%

发行人于2023年1月18日完成了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由“湖南省平江县天岳开发区天岳大道48号”变更

为“湖南省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樟木桥街道双岗社区桃林路661号(双创大厦1703室)”。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分产品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
注射剂51,872.4311,910.3677.04%5.86%-16.13%14.83%
固体制剂20,113.065,038.0574.95%155.28%58.67%220.50%
其他(乳剂、医疗服务等)11,791.752,529.3478.55%-49.95%-79.93%-15.45%

三、发行人2022年度财务情况

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总资产为146.847.44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8.07%;总负债为125,364.59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14.40%;净资产为21,482.85万元,较2021年末减少34.45%。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增减率
资产总计146,847.44179,229.95-18.07%
其中:流动资产57,129.6767,750.94-15.68%
非流动资产89,717.77111,479.01-19.52%
负债合计125,364.59146,456.90-14.40%
其中:流动负债108,336.15136,108.37-20.40%
非流动负债17,028.4510,348.5364.55%
所有者权益合计21,482.8532,773.05-34.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7,792.7730,638.98-41.93%
少数股东权益3,690.082,134.0772.91%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营业收入84,065.7281,118.353.63%
营业利润-7,323.99-13,589.2446.10%
利润总额-9,055.51-15,544.0241.74%
净利润-10,088.72-20,163.9049.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816.29-16,366.0221.69%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326.6712,383.46-0.46%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增减率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173.1127,265.52-18.6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17.35-38,726.3013.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97.55917.13-2.13%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景峰医药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以及《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停牌公告》,“16景峰01”应于2021年10月27日兑付本金387,683,200.00元和利息29,076,240.00元。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经景峰医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16景峰01”自2021年10月2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发行人2022年年报,报告期末存在有息债务逾期的情况,逾期金额为4,095.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债务类型债务本金债务利息逾期金额处置进展
短期借款3,871.00224.324,095.35景峰医药正积极推进与工行云岩支行的贷款重组事项

中兴华对景峰医药出具了带保留意见的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景峰医药“16景峰01”债券余额为2.9464亿元。景峰医药计划通过出售子公司股权、资产重组、出售部分固定资产取得资金和经营性回款以兑付到期债券。截至审计报告日,景峰医药尚未就子公司股权出售交易和固定资产出售交易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签订正式协议,因此,无法就上述债券兑付计划的可执行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该事项对景峰医药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中诚信评级于2023年6月28日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评级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等级以及“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由CCC调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中诚信评级下调级别主要基于:发行人跟踪期内业务和收入规模改善不大,经营持续亏损、财务杠杆率攀升至很高水平、自身造血和外部筹资能力未得到明显改善,“16景峰01”不断展期,仍有部分贷款逾期,面临极大偿债压力对公司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第六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体使用计划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签发的“证监许可[2016]2214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8亿元公司债券。根据公开披露的《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二、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022年度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第七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本期债券发行时无担保。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1月21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1月19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1,810万股股票质押给全体债券持有人,为“16景峰01”的偿付提供增信;根据景峰医药于2022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的公告》,2022年4月26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1,500万股股票质押给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16景峰01”的偿付提供增信。

第八章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2019年7月22日,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修改债券期限条款的议案》,本期债券期限由原《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变更为“本期债券的期限5年,为固定利率品种。附第3年末及第4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6年10月27日,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0月27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若投资人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0月27日。若投资人在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0年每年的10月27日。

发行人于2021年10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兑付安排的公告》,“16景峰01”应于2021年10月27日兑付本金387,683,200.00元和利息29,076,240.00元。发行人已与“16景峰01”的所有持有人就展期方案达成一致,后续将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债券本息的兑付。

发行人于2022年1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1月7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20,004,453.12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4.84元;发行人于2022年1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1月13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10,002,226.5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2.26元;发行人于2022年4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4月22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3,023,928.9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91.48元;发行人于2022年7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

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7月14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30,006,679.68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83.74元;发行人于2022年9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9月28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20,004,453.12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78.58元;发行人于2022年9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部分兑付“16景峰01”本金的公告》,发行人于2022年10月10日向全体“16景峰01”持有人兑付部分本金10,002,226.56元,本次部分本金兑付后,“16景峰01”面值调整为76.00元。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16景峰01”的债券余额为2.9464亿元。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2023年6月28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将公司的主体级别由CCC调降至CC,展望负面,将“16景峰01”的债项级别由CCC调降至CC。中诚信评级下调级别主要基于:发行人跟踪期内业务和收入规模改善不大,经营持续亏损、财务杠杆率攀升至很高水平、自身造血和外部筹资能力未得到明显改善,“16景峰01”不断展期,仍有部分贷款逾期,面临极大偿债压力对发行人日常管理及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评级展望方面中诚信国际认为,发行人的信用水平在未来12-18个月内可能下降。

第十一章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2022年度,发行人的证券事务代表为陈敏,未发生变动情况。

第十二章 本期债券存续期内重大事项

一、 发行人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2022年6月29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跟踪评级报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调降至CCC,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CCC,并将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撤出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发行人主体和债券信用评级发生调整的事项于2022年7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23年6月28日,中诚信评级披露了跟踪评级报告,将景峰医药的主体信用调降至CC,评级展望为负面,将“16景峰01”的债项信用等级调降至CC。

二、 发行人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发生变化

景峰医药于2022年1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2022年1月19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1,810万股股票质押给全体债券持有人,为“16景峰01”的偿付提供增信;景峰医药于2022年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16景峰01”变更增信措施的公告》,2022年4月26日,景峰医药实际控制人叶湘武以其持有的景峰医药1,500万股股票质押给债券持有人代表青岛祺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16景峰01”的偿付提供增信。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16景峰01”展期以及增信机制发生变化的事项分别于2022年1月25日、2022年5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三、 发行人股东协议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发行人于2022年3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权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2021年10月12日,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北京洲裕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洲裕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投票权委托协议》。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洲裕能源受

让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景峰医药部分股份,同时叶湘武先生不可撤销地将其所持景峰医药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洲裕能源。叶湘武及其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给洲裕能源的43,988,718股股票已于2022年3月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叶湘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122,97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8%;同时,本次交易过户之日起叶湘武先生本人直接持有的剩余股份(120,847,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所对应之表决权自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过户之日起三年内不可撤销地委托给洲裕能源。洲裕能源直接持有公司43,988,718股股份,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拥有公司120,847,486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洲裕能源在景峰医药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64,836,2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74%,成为可支配公司最大单一表决权的股东,洲裕能源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叶湘武先生变更为徐欢霞女士。

发行人于2022年4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洲裕能源需于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65,000,000元支付至叶湘武先生指定的账户,叶湘武先生配合洲裕能源办理标的股份过户相关事宜。截止前述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先生仅于2022年2月18日收到洲裕能源支付的5,000万元股权转让款。经交易双方协商约定股权过户完成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应支付1,500万元股权转让款,未及时支付;股权过户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应向公司提供第一笔借款3,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司债,亦未及时支付。交易双方约定,公司在股权过户后拟召开改组董事会,董事改组事项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一个工作日内,洲裕能源向叶湘武先生支付4,500万元股权转让款;在股东大会召开后的五个工作日,洲裕能源向公司提供第二笔借款5,000万元用于归还部分公募债。以上暂未实施。发行人于2022年6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收到大股东解除表决权委托等事项的<告知函>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22年6月10日,景峰医药收到叶湘武通知,股权转让方叶湘武、叶高静、叶湘伦就洲裕能源未能如期支付股份转让款、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撤销表决权委托、要求洲裕能源返还标的股份等相关事宜向洲裕能源发出律师函。截止前述公告披露日,叶湘武尚未收到洲裕能源的回复。景峰医药大股东叶湘武决定解除与洲裕能源的表决权委托关系及一致行动人关系,并于2022年6月10日向洲裕能源送达了关于解除

与洲裕能源之间表决权委托等相关事宜的律师函,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人关系自送达之日正式解除。表决权委托解除后,叶湘武原通过表决权委托减少的公司120,847,48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74%)的表决权恢复增加。叶湘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恢复为叶湘武。根据景峰医药2022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进展公告》,景峰医药收到叶湘武转来的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湘0626执保174号,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洲裕能源所持有景峰医药的40,988,718股股份已由申请执行人叶湘武、叶高静、叶湘伦因股权转让纠纷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仲裁前财产保全被司法冻结;2022年12月14日,经叶湘武与洲裕能源实控人沟通,对洲裕能源所受让的景峰医药40,988,718股股份解除冻结,本次股权协议转让纠纷事项具体解决方案目前叶湘武正在跟洲裕能源进一步协商沟通中。摩根士丹利证券就景峰医药股东协议转让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事项分别于2022年3月11日、4月27日、6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四、 发行人受到湖南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

景峰医药于2022年10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湖南证监局下达了《关于对景峰医药、叶湘武、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8号)。 2020年5月、2020年9月,景峰医药分别转让所持控股子公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43%、20%的股权,上述股权转让在2020年年报中合计确认投资收益3.36亿元。2021年8月30日,景峰医药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提示性公告》称,上述股权转让的会计处理存在差错,经重新计算后,调减2020年度利润总额1.07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9.38%。前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景峰医药以及负有主要责任的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叶湘武、财务总监黄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摩根士丹利证券就景峰医药受到湖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的事项于2022年10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